西南医院病理科医疗案例室建设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南医院病理科医疗案例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设计制作宣传、展示我院病理科发展历程、科室团队建设以及取得的各种成就、成果,需要设计制作数字内容、平面广告内容,采购室内全彩LED、工业液晶屏、音响设备等多媒体电子产品,以及整个医疗案例室的布局改造和实施(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2.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
三、合同期限:
24个月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30日历天(其中多媒体设备在接到甲方确认订单后15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与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与方式。
(二)付款方式:
1. 乙方完成布局改造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成合同金额的30%,在项目竣工签署合格文件并提交竣工资料(含扫描件)、竣工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5%,留合同价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后1个月内付清,质保期1年;
2.合同价款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合同乙方需在对应付款节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否则造成款项延迟支付,由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履约保证金:
以履约保证金形式进行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采用转账的形式,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合同签订前5日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签发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接受证书之日止。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需求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商供货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具备病理相关视频设计制作、数字内容设计制作经验(提供相关视频材料和合同文件证明)。
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病理医疗案例室+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012791735@qq.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格式自拟)。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68766656(固话)/ 15270982454(手机)
联 系 人: 张文杰
邮 箱: 1012791735@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 8月14 日(自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5天)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8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