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04 点击数量:

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确保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幼儿园饮食供给,需要采购肉类、蔬菜、牛奶、水果、粮油副食等食品材料。

2.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

三、合同期限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每月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到位后,合同甲方凭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

2.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2.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方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2.2中标人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发票;

2.3中标人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上月实际供货及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5号前开具发票、向采购方申请付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违反本款,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收货期限及交货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订单3天后

2.交货地点与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与方式。

(三)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商供货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鲜章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带原件备查)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幼儿园食材采购+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272741036@qq.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附件2)。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68754150(固话)/  15086817176(手机)

联 系 人:冉秀

邮 箱: 1272741036@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  日(自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15天)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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