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鞋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护士鞋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护士鞋
二、合同期限
三年
三、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
(一)需求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 格(码)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合计(元) |
1 |
女护士鞋 |
34—41 |
双 |
115 |
529,000 |
2 |
男护士鞋 |
38—46 |
双 |
116 |
20,996 |
3 |
总 计 |
|
|
|
549,996.00 |
初步技术参数: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执行标准 |
1 |
女护士鞋 |
1. 材质:帮面头层牛皮革,内垫头层猪皮革; 2帮面牛皮革厚度1.5mm(±0.2); 3.防滑性能(动摩擦系数,水平模式,陶瓷砖),干态≥0.8;湿态(3级水)≥0.6; 4.帮底剥离强度≥70N/cm或鞋帮拉出强度≥100N/cm;耐折性能:折后割口裂口长度≤10mm,外底无新裂纹,帮面不应出现破损,帮底、底墙结合部位无开胶,复合底无脱层;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4mm; 5.pH值4.0—6.0; 6.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甲醛含量≤75(mg/kg); 7.六价铬≤3 (mg/kg); 8.耐黄变≥4级; 9.在指定位置印制医院院徽logo。 10.外观要求:成鞋整体平整、平服、清洁、对称,左右鞋花纹、色泽一致、绷帮端正平服;鞋帮、鞋里不应明显变色、脱色;鞋垫柔软丰满,粘贴牢固、平整;衬里细密网眼三明治网布,缓压松弹,通风透气;外底采用组合外底,由发泡外中底+橡胶防滑贴+气垫组合构成,各部件粘合牢固,鞋底轻便舒适弹性好; |
1.材质符合GB/T 38408-2019标准; 2.皮革厚度符合QB/T 2709-2005标准; 3.防滑性能符合GB/T 3903.6-2017标准; 4.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符合QB/T 1002-2015标准; 5.pH值符合QB/T 2724-2018标准; 6.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应符合GB 20400-2006 B类标准; 7. 六价铬符合GB/T 22807-2019或GB/T 38402-2019标准; 8.耐黄变符合HG/T 3689-2014标准。 |
2 |
男护士鞋 |
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报告(技术参数序号1-8)。 2.投标人提供样品:女护士鞋1双(36码)。 |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按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自下订单起20日内交货,如不能按时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防潮、防水、内层塑布隔离全新包装,保证货物到达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污染污垢概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验收完成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采购方应当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5%当批次款项,剩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5%质量保证金。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
3.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2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质保期超出2年,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分阶段退还,并在合同中明确。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需求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护士鞋采购+公司名称。
公示期限:2023年6 月25 日 — 7月 10日18:00截止。
(三)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656081663@qq.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附件1)。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023-68766985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3—68754266(固话)/ 13594088807 (手机)
联 系 人: 廖助理
邮 箱: 656081663@qq.com
重庆市沙坪坝区某部队医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