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7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次)项目补遗
各潜在竞标人:
现将谈判文件中保密承诺书调整为以下内容:
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和合同约定,我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对本项目合同保密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或者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未经甲方或者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军方提供的或者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甲方或者军方有权单位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者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四、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五、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我方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甲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军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我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